政策宗旨
人權政策
本公司承諾尊重並保障國際公認之人權,支持並遵循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(UDHR)》、《聯合國全球盟約(UNGC)》、《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(UNGPs)》、《國際勞工組織(ILO)》核心勞動標準,以及《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(RBA Code of Conduct)》。同時遵守營運據點所在地之相關法令,確保所有人員獲得公平、尊重與平等對待。
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及所有營運據點,並期許供應商、承攬商及合作夥伴遵循相同標準。
承諾與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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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任用與不歧視
本公司致力提供無歧視、無騷擾之工作環境,推動多元、平等與包容文化。任何形式之歧視、騷擾、暴力或霸凌行為皆嚴格禁止,並適用於招募、任用、培訓、考核、升遷、薪酬及其他就業條件。除法令要求或基於正當之職業安全考量外,不得要求具歧視性之醫學或身體檢查。 -

自由選擇就業
本公司對任何形式之強迫勞動、債役勞動、非自願監獄勞動、奴役或人口販運採取零容忍政策。所有勞動關係皆出於自願,不得留置個人證件、扣留薪資或不合理限制行動自由。員工得依法自由終止僱傭關係,且無須支付招聘費或相關費用。 -

童工防治
本公司嚴禁雇用童工,並依法落實員工年齡查核機制。如發現童工情事,將立即採取矯正與補救措施。未滿十八歲之青年勞工,不得從事危險或可能危害健康與安全之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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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健康與安全
本公司致力提供安全、健康與衛生之工作環境,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,定期執行風險評估、安全教育訓練及健康促進措施,以降低職業災害風險,並對孕婦及哺乳期女性提供適當保護。 -

工時、薪酬與福利
所有工時、加班、薪酬及福利均符合營運所在地之法令或適用之國際標準。加班須出於自願並依法給付,不得以扣減工資作為紀律懲處,並提供清楚透明之薪資明細。 -

結社自由與勞資溝通
本公司尊重員工依法享有之結社、集會、團體協商及意見表達自由,並建置有效溝通管道與勞資會議機制,促進勞資關係和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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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私與個資保護
本公司依相關法令保護員工、客戶及供應商之個人資料與隱私,並建置資訊安全與資料保護機制,確保個人資料之合法、安全與妥善使用。 -

責任礦產管理
本公司要求供應商避免使用涉及武裝衝突或侵犯人權之礦物,並與供應鏈合作,持續降低責任礦產相關風險。 -

供應鏈責任
本公司透過稽核、文件審查及/或現場訪查,要求供應商與承攬商遵循本政策,以建立永續且負責任之供應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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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與檢舉機制
本公司建置保密且可近用之申訴與檢舉機制,供內外部利害關係人通報違法、侵害人權或違反本政策之行為,並嚴禁任何形式之報復、不利處置或不當對待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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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措施與實施情形
| 人權政策 | 管理措施 | 2025年度實施情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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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多元任用與反歧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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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自由選擇就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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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童工防治 | 訂定《招募任用管理辦法》,人力資源專責人員於應徵者面試及員工報到時,落實檢核人員之年齡身份証明文件。如果發現僱用童工,我們將提供即時的矯正及補救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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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職業健康與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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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工時、薪酬與福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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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結社自由與勞資溝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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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隱私與個資保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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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責任礦產管理 | 承諾依照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(OECD)受衝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礦物負責任的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』要求,建立有效之衝突礦物管理體系,嚴格評估礦物的源頭和產銷監管鏈風險,履行盡職調查責任並有效執行風險緩解計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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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供應鏈責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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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訴與檢舉機制 | 本公司已建立完善且保密之申訴機制,並建置申訴處理小組,申訴事件之調查,全程確實保密,保護檢舉人不受歧視、脅迫、調職、不受報復或其他不利之處置。 | 當年度無重大申訴事件 |
| 教育訓練與宣導 | 對內、對外持續宣導本政策,新進人員入職時進行新人訓練,每年對在職員工進行人權相關教育訓練,以提升對人權議題的關心及重視。 | 當年度新進人員人權訓練覆蓋率100%。在職員工人權訓練完訓率100%,訓練總時數1,814(小時) |

